原标题:利用网盘贩卖淫秽物品 三涉案被告人受审获刑
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与普及,互联网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新工具。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盘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并依法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并追缴三被告人违法所得。
2015年期间,被告人任某将内含大量淫秽视频的云盘账号在网上出售给陶某、徐某(均另案处理),并在“超级卡盟”网站上出售给韩某(系未成年人)、张某等人。被告人邓某、吴某将从陶某处购买的云盘账号内的淫秽视频等资源转存到从被告人任某购买的空云盘内,而后在“创天卡盟”上分别出售给甘某(系未成年人)、王某(系未成年人)等人。经鉴定,被告人任某出售的627个视频文件内容属淫秽物品,被告人邓某出售的553个视频文件内容属淫秽物品,被告人吴某出售的552个视频文件内容属淫秽物品。案发后被告人任某、邓某、吴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邓某、吴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上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查明的被告人任某、邓某、吴某贩卖淫秽物品的数量、传播范围、违法所得、淫秽电子信息及传播对象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被告人任某、邓某、吴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