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公安局拟招聘特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江苏本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责的岗位能力、身心健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听从指挥、诚实守信、服从安排、工作细致、吃苦耐劳;
5、男性身高1.72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双眼单裸视力均为4.8(含)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市级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可报考;
7、在满足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下(见后面的招聘岗位表格),同等情况的,优先聘用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贫困家庭劳动力,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依照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将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书(如有高等教育学历,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压缩文件包,以姓名为文件名,用附件形式发至邮箱地址:ntgafjb@163.com,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17时止;
(3)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通知,组织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得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
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分别是:男性,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女性,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得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
根据体能测试积分,按岗位职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四)政审
在体能测试、面试基础上,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符合优先条件者优先进入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缺位的,按照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六)录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严格录用标准,如人数不足,按实际确定人数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薪酬标准以市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政策和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市局巡特警支队 顾警官 13773606550、85023705。
监督举报电话:市局督察支队83562093、市局警辅办85020317。
特别提示
1、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拟录用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南通公安门户网站(南通警民e家)公布,请及时查阅。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
3、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本简章由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