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 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阎庆民副主席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开幕式上发表题为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 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讲话。【详情请展开】
——阎庆民副主席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刘新华副主任委员、刘贵祥专委、王建宙会长,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首届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多年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相关部委、市场各类主体、专家学者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论坛以“开拓服务新模式,谱写投保新篇章”为主题,聚焦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国有1.42亿投资者,其中95%以上为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可以说广大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投资者权益保护事关上亿家庭、数亿人切身利益。利用今天的机会,我就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谈三点看法。
一、扎实奋进,投资者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国务院领导在证监会调研时强调要大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在社会心理、共识上形成理性认识。证监会始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资本市场建立28周年。二十多年来,投资者保护工作立足改革开放时代背景,适应我国中小投资者众多的现实需要,从无到有,从探索到发展,在理念、制度、体系、方式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全方位的变化,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树立了投资者保护的新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证监会将“一切为了中小投资者”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理念,紧紧围绕投资者实际需求,以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基本权利为核心,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在发行上市、市场交易、机构监管、稽查执法等资本市场各项监管工作始终,营造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环境,让投资者能够通过参与市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
二是构建了投资者保护的新体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主要发达国家在机构和职能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在此背景下,经中编办批准,证监会于2011年底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局,统筹推动全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并于2014年成立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这一家专门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公益性机构,与之前负责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共同构成投保工作的“一体两翼”。经过几年的实践,初步形成了投保局牵头抓总、投保基金和投服中心等专门投保机构具体落实,交易所、行业协会、派出机构等系统各单位共同参与,市场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实践证明,这套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是行之有效的,切实提高了投保工作效果。
三是建立了投资者保护的新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证监会陆续出台了多个层级的投资者保护专门制度。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在国务院层面系统构建了保障投资者知权、行权、维权的投保制度体系,是指导我国资本市场投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发布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构建全市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体系,要求市场经营机构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2016年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各市场、各产品、各业务的制度中,全面嵌入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具体要求,为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探索了投资者保护的新方式。投资者行权难、维权难一直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难点。近年来证监会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市场实际情况,探索实践了一批创新举措,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行权维权新路径。持股行权是由投服中心持有每家上市公司1手股票,以普通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为中小投资者如何行权进行示范,通过股东自治方式从内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成为外部监管的有益补充,形成投保“内生化”趋势。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是证监会联合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中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共同在资本市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使投资者可以免费快速、就近就地解决纠纷,及时便捷获得赔偿或补偿。支持诉讼是针对中小投资者法律知识欠缺、诉讼成本高等实际情况,由投保专门机构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使投资者有了自己的“公益律师”,改变了投资者为诉讼东奔西跑的困境。先行赔付是针对中小投资者获赔难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支持市场主体主动担责,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追偿。目前已有3个实践案例,共计约3.4万名投资者获得超过5亿元补偿金。示范判决是针对证券市场同类案件存在的多方起诉、重复审理等问题,建立“类似案件类似处理”的判决机制,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快速解决争议,目前首例案件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