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头条哥从省发改委获悉,2016年我省各设区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布啦!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立在千秋的大事。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早在2013年,我省就建立了一套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逐年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评力度,突出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
2017年,我省出台《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两年考核。
以下是2016年各设区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快来看看你的家乡排位如何。
上饶、赣州、九江位列前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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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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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江西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8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7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等2个指标,2016年暂无数据,为了体现公平性,其权数不变,指标的个体指数值赋为最低值60,参与指数计算。
对有些地区没有的地域性指标,相关指标不参与绿色发展指数计算,其权数分摊至其他指标,体现差异化。
三、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江西省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抽样调查方法,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随机抽取城镇和乡村居民进行电话访问,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11个设区市的公众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