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对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的责任追究,日前,南昌市公安局出台了《南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追究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提出了“四个一律”的要求,即:一律建档列管。全市两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用人单位要明确管理专门机构,对警务辅助人员一律建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一律政务处分。处分情况一律纳入个人档案管理,对于被开除、解聘或者被退回劳务派遣机构、人事代理机构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再次被全市公安机关录用;一律通报曝光。对违纪违法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持续震慑;一律“一案双查”,在对违纪违法的警务辅助人员处理的同时,按“一案双查”要求开展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公安机关用人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民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