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现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名单详见附件《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为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问题。
监督电话: 022-23140071转8113
经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具备录用资格的公示人员请于2019年2月21日8:30至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报告厅办理聘用手续。
入职所需携带材料如下:(附件)
原标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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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pdf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入职所需携带材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