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台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委托张掖大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考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20名,派驻到用工单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择优续签合同。
(一)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聘用后能够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到岗工作。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在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的及法学学历的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和有过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人民法院有未执结案件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1.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招考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并填写。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户口本复印件2份(户主页及个人页)。同时,提交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2.报名时交考务费150元。
3.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日18时。
4.笔试开考比例为1:5,若未达到该比例,将减少相应招考名额。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张掖就业创业网()等相关媒介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