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安全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及交流能力。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70米及以上。
3、男性,年龄18岁至35岁(含35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学文化程度者优先考虑)。
4、具有绥阳居民常住户口。
5、具有公文写作、计算机软件应用、驾驶等特长的,优先择优录用。
6、退伍军人、就业困难家庭人员优先。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考的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人数为5名,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全县国省县乡四级道路和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相关待遇
拟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享有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除基本工资2120元外,按参加工作年限增加工龄工资(每年50元),统一缴纳保险,统一配发服装,纳入统一考核和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2日22日下午17时截止。报名地点: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人:彭荣。联系电话:26220928。
2、报名人员须领取《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勤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并完善相应内容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体条件和相关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登记。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地点在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2、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2月25日下午14:30,体能测试项目:4×10米折返跑、1000米、立地跳远、1分钟俯卧撑,地点在县体育馆。
(三)聘用。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