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4名,其中,男辅警97名,女辅警17名。
招聘职位详见《2018年烟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详看2018年烟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高速交警支队男辅警要求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辅警身高1.60米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乘坐7、10、17、23、52、62路公交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专业特长的相关证书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8年8月7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对于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5.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拟定于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加15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专业(详见附件5《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第二十项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加15分;退役士兵加10分。以上各项累积加分不超过15分。